据柬媒消息,近日,新闻部发布通告,要求各公司企业、分销商、进口商和广告公司避免让女性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宣传酒类产品。
通告指出,让女性推广酒类产品不但影响她们的权利,而且也有损柬埔寨妇女的尊严。此外,也禁止公司以鼓励、推动或使用奖品及标语,诱导民众沉迷于酗酒。
对于电视台、广告牌和社交媒体上宣传的酒类产品广告,必须附上“酒后不能驾驶”或“负责任地饮酒”的警告标语。
通告强调,倘若有关公司不遵循以上规定,新闻部将按照现行法律给予惩处。
据了解,柬埔寨许多交通事故、刑事案件、暴力冲突等或多或少都与饮酒有所关联。此前,柬埔寨曾计划出台酒类管理相关法律,规定民众必须年满21岁才能饮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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